雅文小說 > 都市小說 > 反派今天也很乖 > 第382章 哥哥,我護着你鴨(65)

在秦犴死之前還要折磨他一番,這也不算是心狠手辣,實在是這秦犴太過可恨!

年輕後生,竟然攪得他們心神不寧這麼多年!

以來一直壓在他們頭頂,幾乎將他們壓得喘不過氣來。

要不是因爲他們這幾個人還算有遠見,沒有一個被秦犴拉攏,說不準,已經被這狼崽子逐個擊破了!

混這條道,走這條路,就註定要認命。

他秦犴命該如此,怨不得誰!

畢竟都在道上混了這麼多年,誰手上沒沾過點血呢?

誰都可以死,只不過如今輪到他秦犴了而已!

秦犴趴在地上,冷得不斷抽搐着,手掌心緊緊握着脖子裏掛的小玻璃瓶,裏面放着一小撮綠毛和他的頭髮……

結髮爲夫妻,恩愛兩不疑。

他沒辦法跟他的綠蘿蔔結婚了。

有些無可奈何的勾了勾脣,一直以來他都覺得自己朝不保夕,跟他的小綠蘿蔔結婚的話,只怕會拖累她。

現在瀕臨死亡,才覺着……

好後悔啊!

他好像快要死了,但是也沒有覺得如何害怕。

他這輩子,手上沾了不少人的血,死得不冤。

就在秦犴死之前的那一瞬間,他腦子裏突然走馬觀花似的,出現了無數陌生的場景——

瞳孔驟然放大,片刻之後,有些恍然地呢喃道:“原來……是這樣……”

原來……還可以相遇。

*

繁星得知秦犴死訊的時候,愣了許久。

搜神號本來以爲,她會接受不了。

結果她竟然很淡定的就接受了,而且還親自找了塊墓地,將秦犴的大半骨灰給埋了進去。

剩下一丟丟,找個玻璃瓶裝着,掛在脖子上。

【你不傷心,不難過,不絕望嗎?】跟老子想象中的不一樣!

“我已經,是隻成熟的小星星了,要學會控制情緒。”

其實是因爲,秦犴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,就一直在幫繁星做好心理準備。

他知自己不得善終,所以一直以來都強逼着繁星直面死亡二字。

如果說顧惜時教會了繁星,如何愛一個人。

那麼秦犴,則是接替顧惜時,教會了顧惜時到死都沒人教會繁星的東西——

如何面對失去。

秦犴說,他唯一的願望就是,若有朝一日他不幸身故的話,繁星能夠好好照顧自己。

這是小花花的願望,所以繁星一定會做到。

搜神號嗤之以鼻,【哼,那他還說,他死之後,你可以養小白臉呢!】

小崽子歪着頭,若有所思,“二狗呀,謝謝你提醒我。”

搜神號嚇得趕緊將自己的狗嘴給捂上。

它不是!它沒有!

沒有沒有沒有!

秦犴早就給繁星準備好了一大筆遺產,搜神號在接下來的許多年裏,一直都戰戰兢兢,生怕這隻熊崽子在世界各地旅遊的時候,順便給它戰神大人戴上一頂綠帽子。

唯一讓它覺得慶幸的是……

在繁星待在這個世界的十幾二十年裏,她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玻璃瓶,四處喫喫喝喝,倒是完全沒有要養小白臉的意思。

她走過了無數地方,喫了無數好喫的。

然而越是往後走,就越是思念秦犴……

對秦犴的思念,就像酒一樣,一開始的時候味道很淡,後來慢慢的慢慢的,一絲一縷纏繞在心間,越來越濃郁,就再也消散不了——

“小花花,我遇到了一對爺爺奶奶,爺爺年輕的時候去坐牢,奶奶一直在等他,現在很老很老了,纔在一起。那個爺爺說,如果能重來,就不那麼衝動,就有更多時間,跟自己喜歡的人,在一起。”

“小花花,我還遇到一個懷孕的漂亮姐姐,她馬上要生寶寶了。她說,喜歡一個人,就會想給他生寶寶。我也想給你生寶寶,二狗說,我自己還是個寶寶,你真倒黴,要養兩個崽。二狗,不是好狗。”

“小花花,邵澤軒說,他有男朋友了。他說他自己,果然是隻大豬蹄子,遇到更有趣的人之後,就喜歡上了。我把他打了一頓,然後跑掉了。我沒有你了,他還秀恩愛,二狗讓我打他的。二狗,真的不是好狗。”

繁星每天晚上睡覺前,都會很耐心地抱着秦犴的骨灰瓶說話。

搜神號簡直黑人問號臉:???

這裏面是不是夾帶私貨了?

老子特麼怎麼就不是好狗了?

我明明就……

He tui!它也不是狗啊!

至於邵澤軒交的男朋友……

說起來,也真他媽是命運的狗血安排!

當初付明月發生了那樣的事情之後,付家又在秦犴的步步緊逼之下,一落千丈。這也就使得,原本高高在上的付家大小姐,一夕之間嚐盡人情冷暖。

也恰恰就是在這個時候,秦傑不計前嫌,給了付明月唯一的溫暖。

在付明月最暴躁,最偏激,最仇視所有人的時候,秦傑遞給她一隻手……

秦傑並沒有當一隻噓寒問暖的舔狗,只是冷靜而又穩重的,如同人生導師一般,帶領着付明月從低谷走出來。

正因爲如此,付明月幾乎將全身心全都託付給了秦傑。

如同抓住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一般。

瘦死的駱駝比馬大,付家雖然走下坡路,但好歹比秦傑本身出身要高不知多少,而且也有機會接觸到更高的圈子。

於是,給了邵澤軒盯上他的機會。

本來嘛,邵澤軒完全沒將這麼一隻鳳凰男放在眼裏。

不過是不擇手段想要上位的小人而已,到處都能見到。

然而,在無意中得知秦傑跟付明月之間‘感天動地’的愛情故事之後,邵澤軒頓時就來了興趣——

富家千金一開始對窮小子橫挑鼻子豎挑眼,極盡羞辱之能事,幾乎毀了他大學四年。

而後在富家千金遭逢橫禍之後,窮小子不離不棄,表露心意。

真是好一齣不離不棄啊!

邵澤軒當時就覺着……

這故事聽着怎麼就這麼不得勁兒呢?

窮小子不離不棄,表露心意之後,成功獲得富家千金信任。而後在富家千金最信任他的時候,給她補上一刀,以報當年之仇。

這樣的後續發展,是不是才更加帶勁兒一點?

是不是想想就覺得有意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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